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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 关于商标法及其他法案修正案和废除集体商标法的法案(2018年12月18日第1533号法案)

丹麦: 关于商标法及其他法案修正案和废除集体商标法的法案(2018年12月18日第1533号法案)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该法案除其他外尤其对商标法作了以下修改,目的是实施2015年12月16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2015/2436号指令:

(i) 取消商标注册时对图形表现形式的要求;

(ii) 使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能够阻止来自第三国的假冒商品进入丹麦关税区,其中包括过境商品或其他临时进口和储存的商品;

(iii) 允许在商标注册之前启动异议程序;

(iv) 实行商标申请快速通道计划,使审查公布速度更快、效率更高;

(v) 要求权利人在提交商标申请之日起十年内申请商标续展;

(vi) 为商标申请建立新的费用结构,确保与提交欧盟商标申请的费用结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