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征集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2021年4月,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获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为加强对省内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和服务,提高省内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防控和应对能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下称“山东分中心”)拟面向全省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公开征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长期关注研究海外知识产权制度、擅长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以及熟悉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发展方向、具有技术专长的专家学者。
二、专家职责
围绕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需求,能够履行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服务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提供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所需的知识产权规则、制度等有关信息;
(二)提供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可行方案、策略建议、专家意见等有关内容;
(三)参加由山东分中心组织的专家研讨、企业指导、培训宣传等活动;
(四)其他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工作。
三、征集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备严谨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海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相关的理论和实务经验,具有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保护、诉讼、贸易调查、展会纠纷、海关执法等纠纷应对经验;
(三)在本专业领域工作累计10年以上,能够熟练运用海外知识产权规则帮助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对个别身体状况良好、专业水平和社会名望较高的专家学者,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放宽;
(五)能够接受委托,积极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研讨咨询、分析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所在单位可以为专家参与上述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四、申报事宜
本次征集工作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山东分中心将对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公示、动态管理。
(一)申报材料
1.申报人员应填写《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工作单位应审核申报人员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其他材料:
(1)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事务的有关材料。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转换成PDF格式,连同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6177326@qq.com,同时提交WORD格式申请表一份。邮件请注明“海外知识产权专家--所在单位--姓名”。
山东分中心将组织专家遴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指导专家,并对拟选任的专家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瑜 付光辉
联系电话:0531-8819863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
邮编:250000
邮箱:226177326@qq.com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山东分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申请表.docx
山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