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乐同行(知识产权报)
来源:知识产权报
4月26日,我们将迎来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和音乐:感受知识产权的节拍”。音乐以其独有的音符组合与节奏律动,诉说着人类文明的演进,饱含着情感的千般模样,成为一种超越国界、民族与文化的艺术表达。在此,我们谨向音乐这种通用语言致敬,向才华横溢的创作者、发明人和企业家致敬:你们不断开发新的声音、风格和技术,塑造着音乐的未来。让我们在跳动的音符里,聆听世界的心跳,感受知识产权的节拍!
中国的京剧、爱尔兰的民谣、巴西的桑巴音乐……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的标志,每一段旋律、每一句歌词,都是不同民族、地域的文化密码。从远古时期到当代社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们借音乐抒发情感、凝聚共识,见证着民族文化的延续与发展。作为一种全球通用语言,音乐以其普适性的情感共鸣,将人们紧密相连,促进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融合。
19世纪末,爱迪生发明第一台留声机,音乐摆脱了通过现场演奏进行传播的限制,开始作为一种现代产业发展。回顾这百余年来每一次激动人心的跃迁,既是新技术对音乐产业全方位的重塑,也是产业各方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益分配的变革。从实体唱片到数字音乐,再到如今方兴未艾的人工智能生成音乐(AI音乐),一次次技术变革不仅促使音乐载体、使用场景、创作形式不断丰富,也推动音乐创作者、生产者和传播者重新调整权益分配,从而持续推动音乐产业蓬勃发展。
在实体唱片时代,从圆筒留声机到盘式留声机,从黑胶唱片到盒式磁带和激光唱片,从调幅广播、调频广播到电视媒体……录音技术与传播媒介的不断迭代,成就了上世纪最后20年里实体唱片的黄金年代,也促使音乐产业逐步完善版权保护制度。
在留声机发明之前,作曲家和出版商主要依靠售卖乐谱获得收益,因此1831年美国首次将音乐作品写入版权法时,仅赋予复制发行乐谱的专有权。留声机发明后,经过广泛的争论,机械复制行为才被纳入保护范围。而后伴随唱片工业的发展,音乐作品获得了表演权、广播权等一系列专有权保护,同时为促进音乐作品传播与使用,设立了可以不经授权使用作品的“例外”制度。制度变革与产业发展互为呼应,知识产权制度既为音乐创作者构筑起坚实的保护壁垒,为音乐丰富性奠定根基,也平衡各方利益,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推动音乐传播与文化交流。
进入网络时代,数字技术完全颠覆百年录音工业,而盗版音乐凭借网络传播一度给音乐市场带来巨大冲击。直到数字时代版权立法逐步完善,数字版权治理大力推进,伴随流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音乐市场迎来空前繁荣。国际唱片业协会发布的《全球音乐报告2025》显示,2024年流媒体音乐收入首次突破了200亿美元大关,占全球录制音乐总收入的69%,付费订阅成为产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作为全球第五大音乐市场,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经历了由乱而治的华丽蜕变。为回应技术变革,2001年,中国修改著作权法时新增信息网络传播权,为数字音乐时代的版权规则建立提供了重要依据。针对当时音乐网站存在的盗版音乐乱象,相关部门强化监管,多次将数字音乐纳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在正版化基础上,2015年,音乐网站加速合并重组,从“百家混战”到“数强争霸”,最终达成“正版经营、付费下载”的行业共识。如今,各大数字音乐平台以正版曲库为基础,以流量评价为枢纽,促进音乐跨行业链接,也在努力优化版权利益分配,扶植原创音乐发展,打造多元共生的音乐新生态。
当下,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驱动产业变革,也将重塑音乐创作生态与产业格局。当配乐、填词、演唱一键完成,AI虚拟歌手完美再现经典声线,人工智能交响乐惊艳亮相,人们为技术工具之高效和科技艺术融合之完美由衷惊叹。但当国内2小时创作的AI神曲月入过万,国外AI“幽灵艺术家”批量创作的廉价作品替代艺术家的高版税音乐,业界也在质疑擅自使用版权作品训练模型从而生成音乐是否合法,一个被AI、算法支配的音乐生态系统,是否背叛“艺术家精神”。
AI赋能音乐,全球音乐产业又一次来到了技术驱动与内容重塑、法律博弈的交汇点。当前,一些AI公司正试图推动在版权保护框架中为训练模型开辟“例外”通道,但却激起了艺术家们的反对。他们认为,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应该坚持让真正的创作者获得应有的回报。人工智能时代如何在创新与秩序间找到平衡点,探索适应新技术发展的商业模式,有待更为精巧的制度设计与分配规则,为音乐产业重构提供坚实屏障。但无论如何演进,核心原则不会改变:人类智慧仍是法律保护的核心价值,而技术终将回归工具性的本质定位。
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我们满怀期待,在科技与艺术深度交融的未来,充满活力与变化的音乐产业将不断孕育出新的可能。